因不同情况需要办理户口注销的,本文为您整理户口注销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等详细信息,方便大家办理户口注销事项。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
公民死亡的,或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应当申报死亡登记
2、入伍人员注销户口
被批准服现役或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公民
3、出国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的
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材料:
1、公民死亡,由户主、亲属或抚养人到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提交: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2、如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无法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的,办理人提交情况说明(写明死者死亡时间和原因,以及无法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的原因)、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信》和《殡葬证》或《骨灰存放证》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办理人提供情况说明(写明无法提供身份证原因);
在国外死亡的,提交外国“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原件;
非正常死亡的,提交《死亡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
对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交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相关法律文书;
死者系该户户主的,办理人还应提供情况说明明确新户主、全部户内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伍人员注销户口材料:
1、市居民因参军入伍或被军事院校录取注销户口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提交: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服现役期间申请注销户口的,提交本人书面申请、《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人员注销户口材料
1、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提交:
本人书面申请;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2、有以下情形的:
已加入外国籍的,提供外国签发有效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原件;
定居国外的,提供能够证明其获得住在国永久居留资格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原件;
定居港、澳地区的,提交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定居台湾的,提交市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因私出境注销户口通知单》;
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丢失损毁无法提供的,本人出具情况说明。
1、提交资料并申报死亡登记
2、审核后当场办理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理。
天津各区派出所地址以及电话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