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了驾驶证,并不表示可以驾驶所有的机动车,而是只准驾驶在驾驶证上签注的准驾车型和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199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准驾车型及代号如表1一1所示。
全国统一样式的新机动车驾驶证。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与我国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起于2007年4月1日实施使用,旧的驾驶证可以在当地交通部门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新机动车驾驶证与老驾驶证外观及大小尺寸基本相同,但两者之间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除将驾驶证正证、副证改为驾驶证主、副页,并增加签注栏英文注释等之外,新驾驶证修改了准驾车型代号,将驾驶证由原来的14个类别改为15个类别,进一步细化了准驾车型,并且在新的驾驶证上设有防伪标记。新的准驾车型及代号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