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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12-26 10:0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天津交通违法,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最新消息

内容简介

为支持和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市交管局建设了“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以下简称:违法举报平台),服务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共同打击治理闯红灯、逆向行驶、伪造号牌、飙车、炸街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道路通行秩序,营造了社会共治的良好

为支持和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市交管局建设了“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以下简称:违法举报平台),服务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共同打击治理闯红灯、逆向行驶、伪造号牌、飙车、炸街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道路通行秩序,营造了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为了更好地发挥违法举报平台作用,市交管局近期对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定于10月12日正式上线运行,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共同参与。

登录途径

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小程序,或进入天津微信公众号后,从服务菜单的“警民互动”栏目中选择“违法举报”,注册并登录后,抓拍违法照片、小视频进行实时举报。注册时需实名注册,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奖励金领取银行卡号等有关资料。

举报范围

群众通过违法举报平台可对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摩托车违反区域限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排气装置“炸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法"飙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存在"买分卖分"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细则可在平台服务栏目下参阅"违法举报情形示例及说明"。

奖励规则

通过违法举报平台对指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被采纳的,交管部门将给予举报人10元至100元不等金额奖励。具体细则可在平台服务栏目下参阅“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相关提示

一、举报采取自愿原则。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举报人采取危险方法或不正当手段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

二、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骗取奖励金、捏造事实或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