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3 01:1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天津生育保险,天津生育津贴,天津生育保险报销,2017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内容简介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妊娠不满12周产前检查费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800元;满28周以上1100元。2、住院费支付标准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腹产不伴其他手术和剖腹产伴其他手术(指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
妊娠不满12周产前检查费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800元;满28周以上1100元。
2、住院费支付标准
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腹产不伴其他手术和剖腹产伴其他手术(指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医疗费的定额支付标准统一为3800元。三级医院引产1600元、二级医院引产1300元、一级医院引产100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生育服务证》的,不论妊娠次数,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计算方法: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享受天数
生育津贴日标准=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30.4
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条 件
享受天数
增加天数
<12周
15天
12-16周
30天
16-28周
42天
≥28周
98天
产钳助产
15天
胎头吸引术
15天
剖腹产
15天
多胞胎生育
15天/多育一婴
输卵管结扎术
14天
晚育独生(大于24岁)
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