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一)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
(二)具有农村居民户口;
(三)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可不可以补缴实施以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答:农民工养老保险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能补缴实施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三、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手续,是由个人办理还是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四、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答:农民工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外,还应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机关证明。无法提供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机关证明的,应按规定作出书面承诺。
五、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由谁缴纳?
答: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按月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答: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农民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超过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