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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宝坻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1-14 19:4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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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宝坻区教育局关于级具有宝坻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工作安排按照《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级蓝印户籍学生办理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级具有宝坻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

➤➤宝坻区教育局关于级具有宝坻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工作安排

按照《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级蓝印户籍学生办理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级具有宝坻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生具有宝坻区蓝印户籍,且为原省学籍校级高一新生并已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系统中办理注册。

二、登记安排

鉴于我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高一学生人数较少,我区不再为其单独组织安置考试,请学生和家长按照下列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1.电话报名

申请蓝印户籍转入学生请于8月28日-9月28日拨打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登记报名,报名电话022-29241309。公办类学校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公办高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宝坻一中、宝坻四中、宝坻九中不接收转学;民办类学生由我区民办学校接收入学。

2.资格审核

学生登记入学材料由接收学校审核,登记入学材料如下:

(1)宝坻区蓝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2)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当地教育部门公章的中考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转学安排

根据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中蓝印户口学生提交转学手续的通知,由我区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时间为12月份。在规定的转学时间内,凡不能提供合格的转学材料或不具有外省级普通高中在校状态学籍的学生,将无法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四、注意事项

学生须在原省中考地被普通高中录取,原录取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为其建有级普通高中学籍,否则不能转入宝坻区就读。申请转入学生提供的报名登记信息上报后不允许修改,后期提供的转学材料要与登记信息保持一致,提供错误登记信息将不予以接收。

级具有宝坻区常住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转入工作,将于年底在“宝坻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