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0 20:0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居住证积分,天津居住证积分,天津积分入户,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公积金申报指南
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具有本市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加分申请材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缴存证明;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后移交至市内继续缴存的职工需计算2015年以前年度积分的,还需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缴存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缴存证明;
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后移交至市内继续缴存的职工需计算2015年以前年度积分的,还需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缴存年度早于2004年的职工(不包括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的职工)需计算2004年以前年度积分的,还需提供原开户建设银行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1、用人单位在市人社局窗口受理登记后,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公积金中心积分服务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计算积分;
3、将审核加分结果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住房公积金窗口
详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猜你喜欢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