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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离婚后怎么买房?

发布时间:2022-12-23 13:3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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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天津限购限贷政策: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

天津限购限贷政策:

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3、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4、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5、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版、旧版征信的不同规定:

旧版: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一方为主贷人,另一方的征信上不体现负债。

新版:夫妻双方作为房贷的共同借款人,双方的征信都会出现贷款记录。如果离婚后再次购买房屋,则属于购买二套房。

那么,离婚后是否还可以贷款买房要分成两种情况来看:

1、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贷记录

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子或房贷记录,那么与征信不好的配偶离婚以后,就很大概率不会受影响了。只要大家能够符合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就可以贷款买房。

2、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

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那么离婚后共同借款人会同时显示负债,也就是说,主贷人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都属于有房有贷。再次申请时,离婚后的双方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者是多套房,那么就无法获得低首付,甚至无法申请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