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9 14:4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1年度个税应退或应补税额计算公式,2021年度个税税率表,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
内容简介
>>>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房贷利息或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和赡养老人等五项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1.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房贷利息或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和赡养老人等五项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解答:
1.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2.如何选择申报方式?不同的申报方式有什么区别?
您可将采集的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可以在取得收入时就可享受扣除,而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
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3.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什么时间生效?
一般来说,当月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您指定了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在三天后即可下载。您需要及时通知您的扣缴义务人下载,以便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工资、纳税申报等情况下使用。为保护您的隐私,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作脱敏处理。
若您选择了自行申报,则需要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4.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热门问题解答:
1.哪些子女教育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扣除时间是怎么规定?
享受税前扣除人群: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在中国境内、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是什么意思?
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为您的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比如,您的子女正在接受小学或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则您子女的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月。
3.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是什么意思?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比如,您子女正在接受小学或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则您子女的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应为初中毕业的年月。尚未毕业的可不填写,或填写预计毕业年月。
4.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是什么意思?如何填写?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否则请勿填写。从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您不能再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子女教育终止的情形一般包括:毕业参加工作、辍学等情形。
5.子女不同教育阶段的暑假能否扣除?如小学升初中的暑假。
能。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为子女在中国境内、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学历教育期间,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升学假期连续计算。
6.本人扣除比例如何理解?
夫妻平均扣除是指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热门问题解答:
1.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类型有哪些?
根据税法规定,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有关部门认定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教育支出可享受税前扣除。
2.扣除方式是什么?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房贷利息或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热门问题解答:
1.如何确认我的贷款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2.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如何填写?
请查阅您的贷款合同,据实填写。具体可咨询您的贷款银行。贷款期限的单位为月。
3.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分配比例如何理解?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租金由谁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热门问题解答:
1.大病医疗个人负担部分金额是按照患者累计,还是按照家庭累计?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部分金额是按照患者累计,且按人分别计算限额。
2.扣除方式是什么?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热门问题解答:
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被赡养人未满60周岁可不可以提前填报信息?
可以。当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当月即可享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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