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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南开区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05:0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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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资助对象2019年1月1日后,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一)具有精算师资格;(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一、资助对象

2019年1月1日后,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

(一)具有精算师资格;

(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四)持有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含外省市派驻),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二、资助政策

给予引进的精算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给予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执业律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已获得过此项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南开区注册相关机构由南开区人社局(下文简称区人社局)组织本系统资格型人才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链接(http://hrss.tj.gov.cn/xinwenzixun/zxwj/202011/t20201102_4035047.html)下载并填报《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上传至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指定邮箱(wangwei06@tj.gov.cn)。

(二)中天人力中心对资格型人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资格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审结果通知区人社局。

(三)各用人单位将纸质材料(含电子版)报南开区人社局进行核实,经区人社局核实确认后报送中天人力中心受理窗口。

四、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精算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或在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用人单位及区人社局公章。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18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电子版)报送至南开区人社局。经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递交至中天人力中心受理窗口。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放弃。

联 系 人:中天人力中心 王威

联系电话:23268191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47号(中天人力中心一楼人才服务窗口)

联 系 人:南开区人力社保局 刘天彪

联系电话:8787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