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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常见问题及解答

发布时间:2023-03-10 21:5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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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什幺是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元;环城

什幺是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7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5元。

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是多少?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申请家庭月租房补贴额如何计算?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保障面积标准(12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月可享受最低补贴额是多少?

答: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每月285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255元、两区三县每月225元。

申请家庭补贴人口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补贴人口的认定,原则上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认定方法执行。

(一)申请家庭补贴人口的认定,原则上以非农业家庭户口簿记载为准。申请家庭人口指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未在同一户籍的应包括在内。

(二)家庭人口状况原则上以《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前落户的人口为准。下发之日后落户的,除户主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其他迁入申请人户籍的家庭成员应在3年以上。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住房认定程序及方法原则上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家庭拥有私产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计算,其中,平房系数为1.2,多层楼房系数为1.4,高层楼房系数为1.6。

(二)申请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计算(即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

(三)申请家庭将家庭拥有的私产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尚未购买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按所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计算。

(四)申请租房补贴之前,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

(五)申请人住房为共有产权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上有住房面积共有份额记载的,按申请人在该住房上所占的份额面积计算;无记载的,按共有人数平均分摊现住房面积。

(六)申请家庭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现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管理部门如何核查申请家庭相关情况?

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产权产籍、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管理等网络系统,也可通过入户调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现住房和收入情况等进行核实。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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